岗位要求
职位职责
职位介绍
1.基本概况
长春黄金研究院有限公司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是专门从事黄金工业基础理论、黄金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的国家级科研机构,是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为主体经营,以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发为创新经营,以科技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为目标经营的新型高科技企业。
近年来,连续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全国AAA信用企业认证,获得吉林省黄金工程实验室、第五批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称号。
拥有全资子公司长春黄金研究院烟台贵金属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拥有骨干员工持股的跟投平台——华金高科(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人才队伍
我们坚持人才强企战略,围绕打造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黄金工业科研机构这一战略目标,培养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造就了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的人才队伍。
拥有各类优秀人才,包括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全国技术能手1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正式评审专家1人,科技部入库专家15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审查技术专家4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专家2人,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1人,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化专家2人,国际标准工作组注册专家1人,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专家1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青年科学家1人,上海黄金交易所可提供标准金锭、银锭企业认证评审专家1人,中央环保督察组专家1人。
3.科研成果
建院以来,研究院圆满完成了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环保部、国标委等下达的国家和部委科技计划任务。在黄金行业历次重大的技术升级和技术创新中,研究院都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支撑。
共完成课题2579项。其中,国家及地方重点攻关项目746项;取得各类科研成果549项;“七五”以来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84项;拥有有效专利525项,其中发明专利106项;主持或参与制定标准110项。拥有的专利数量占集团专利数量的39.45%,制定和牵头制定的标准占全国黄金行业标准的95%以上,科技成果产业化带动的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达数十亿元以上。
长春黄金研究院有限公司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是专门从事黄金工业基础理论、黄金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的国家级科研机构,是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为主体经营,以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发为创新经营,以科技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为目标经营的新型高科技企业。
近年来,连续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全国AAA信用企业认证,获得吉林省黄金工程实验室、第五批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称号。
拥有全资子公司长春黄金研究院烟台贵金属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拥有骨干员工持股的跟投平台——华金高科(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人才队伍
我们坚持人才强企战略,围绕打造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黄金工业科研机构这一战略目标,培养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造就了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的人才队伍。
拥有各类优秀人才,包括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全国技术能手1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正式评审专家1人,科技部入库专家15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审查技术专家4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专家2人,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1人,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化专家2人,国际标准工作组注册专家1人,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专家1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青年科学家1人,上海黄金交易所可提供标准金锭、银锭企业认证评审专家1人,中央环保督察组专家1人。
3.科研成果
建院以来,研究院圆满完成了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环保部、国标委等下达的国家和部委科技计划任务。在黄金行业历次重大的技术升级和技术创新中,研究院都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支撑。
共完成课题2579项。其中,国家及地方重点攻关项目746项;取得各类科研成果549项;“七五”以来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84项;拥有有效专利525项,其中发明专利106项;主持或参与制定标准110项。拥有的专利数量占集团专利数量的39.45%,制定和牵头制定的标准占全国黄金行业标准的95%以上,科技成果产业化带动的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达数十亿元以上。
薪资
6500- 7499
员工福利
-
我院统一按国家政策法规为毕业生提供相关福利和保障,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按照政策法规为毕业生缴纳五险二金。为毕业生提供免费三餐、单身公寓、定期体检、带薪休假、出差补助。我们竭诚欢迎有为青年、大学生来我院,共为黄金事业的发展施展才华、贡献力量。
简历投递邮箱
-
hr@chncgri.cn
公司介绍
黄金研究
名称:长春黄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金昌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1124034990M
成立日期:1992-07-23
长春黄金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07-23,注册地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大路6760号,法定代表人为高金昌。经营范围包括黄金、白银、环保、冶金、机电、化工产品方面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金、银及其制品化验、检测;矿物及衍生产品的化验检测,地质样品检测、环保检测、珠宝及贵金属检测,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销售、标准溶液生产销售,分析仪器、耗材及试剂销售,实验室建设服务;经销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经营本院及其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本院及其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系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的进口业务;经销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贵金属粉体材料、贵金属催化剂和贵金属化合物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及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出版、发行期刊;印刷品广告图文设计,广告业务;信息咨询,技术交流和服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