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要求

●境内高校毕业生须具有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

●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

具有良好的英语能力,具体如下:
●主修语种为英语的,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托业(TOEIC)听读公开考试630分及以上,或新托福(TOEFL-IBT)考试75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考试5.5分及以上。

●主修语种为其他外语的,应通过该语种相应的外语水平考试(如专业四级、八级等)。

●英语专业毕业生应至少达到专业英语四级(含)以上水平;其他外语专业毕业生应通过该语种相应的外语水平考试(如专业四级、八级等)。

●以上外语考试成绩及证书报到时须在有效期内。

以计算机类、金融科技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数学类、统计学类等理工科相关专业优先,部分岗位考虑产品设计专业。

●具有较强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富有钻研精神。

●有优秀的逻辑分析能力,能够对业务逻辑进行合理的抽象拆分。

● 善于分享并与他人合作,能够快速融入团队,推动团队进步。

●熟悉Java、Python等主流开发语言,熟悉SpringBoot、VUE等开发框架,有操作系统、编译原理、数据结构、数据库、设计模式等计算机类核心课程学习经历,有应用系统开发实习经历者,前端开发岗、后端开发岗优先考虑。

●熟悉Python、SQL、SAS、R等主流数据分析开发语言,有统计学、运筹学、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数据分析类核心课程学习经历,有数据建模实习经历者数据分析岗优先考虑。

职位职责

立足服务本行数字化转型战略,全流程参与分行各项应用系统建设,具体工作包括:
● 后端开发。负责收集、整理和提炼业务需求,形成技术可行性方案。负责软件需求和设计,做好编码和自测,提高项目开发效率和质量。负责总分行新技术落地相关工作。负责后台主流技术架构研究及引入。

● 前端开发。负责根据需求和产品定位,依照产品整体UI设计规范进行UI设计。与后台开发工程师密切配合,完成前端开发工作,积累并完善产品前端开发框架。跟踪研究前端最新开发规范和技术,参与前端框架和技术规范的制定。

● 数据分析。结合业务需求,利用数据资源提供数据支持,实现业务运营、精准营销、内部管理、风险控制等领域的数据赋能。负责研究追踪业内大数据、人工智能相关技术及应用实践。负责自然语言处理、图计算、计算机视觉,以及其他传统机器学习算法、机器学习衍生算法、深度学习算法等各种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

● 营销支持。负责重点客户技术营销支持,配合业务部门和支行进行重点项目招投标、营销方案编写、总体方案设计、商务合作谈判、合作公司对接等相关工作。引导业务需求编制、理清产品定位、进行产品设计,协助业务部门对产品进行把关。

● 研发测试。负责与业务需求方、项目负责人沟通确认测试的范围和重点,制定测试计划、测试方案、测试案例,并执行测试,及时上报测试风险,保证软件产品质量。负责关键系统和应用的性能测试,与系统设计人员、开发人员共同进行性能分析。负责测试设备管理相关工作。

职位介绍

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招聘录用人员须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
对毕业后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毕业至今从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2022年境内高校毕业生,可以按照2023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报到时须获得国家认可的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和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位证。

●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毕业,报到时须获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和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位证,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并须为初次就业人员。

●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时间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上的毕业时间为准。

●符合中国工商银行亲属回避相关规定。

员工福利

简历投递邮箱

公司介绍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黄力
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801109401W
成立日期:1993-03-0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成立于1993-03-09,注册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B段,法定代表人为黄力。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